P2P整顿持续 各地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相继落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辛继召 朱英子
摘要:广东省积极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建设,目前已开发出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防控、网络舆情监测、第三方电子合同存证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非现场监管四大监管防控子系统。
随着互联网金融整顿的持续推进,多地开始建设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平台,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
6月23日上午,在第六届广州“金交会”上,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揭牌成立,意图利用大数据技术和登记清算手段实现对地方金融业态的全面监管,辅助金融监管部门实现及早发现、及时预警、有效处理的目的。
6月24日下午,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邱亿通在2017年第二季度广州金融发布会上表示,经过前期充分研究论证以及实地调研,在请示省有关领导及主管部门后,最终确定依托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在广州市试点建设“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
今年5月,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调研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时表示,2017年,协会要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的部署要求。一是继续配合和支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二是抓紧研究建立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识别水平。三是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和规则的研究制定,准确把握监管动态方向和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规则和标准体系建设。
截至目前,全国多地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如:北京市建立“打击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对诈骗和已跑路的机构进行分析,对其欺诈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进行分析从而建立风险评估模型,然后将现有的机构数据与该模型进行比对,以发现预警非法集资活动。厦门市也建立“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
今年2月,深圳市金融办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办正在大力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目前,深圳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监管信息平台子项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已通过市采购中心公开招投标选出候选供应商。深圳市金融办表示,争取在上半年把P2P网贷监测系统全面建立起来,争取在一年之内把所有的互联网金融行业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建成。
邱亿通说,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在市金融局的监督指导下,参考北京等地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的成功经验,通过深入分析金融领域的风险要素,把控不同金融业态的风险关键点,发挥自身业务优势,积极推进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建设,目前已开发出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防控、网络舆情监测、第三方电子合同存证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非现场监管四大监管防控子系统。
其中,前两大子系统已建成并正式运营,第三方电子合同存证子系统拟于本月底前上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非现场监管子系统也将进入试运行。下一阶段,在平台运营过程中,广州市金融局将切实履行政府监督指导职能,一方面通过修改完善平台的各个系统功能,使之与广州市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相适应;另一方面,将通过强化平台系统稳定性、安全性、防御性功能,确保数据安全。今后,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大力提升广州市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信息化水平,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推动地方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据公开消息,广州商品交易中心于2015年4月在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挂牌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由广州金控、广州交易所等出资创立,是由广州市政府发起成立的清算登记专业机构。
由各地方金融办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是由于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P2P网贷平台监管体制按“双负责”原则进行,其中银监会负责行为监管,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机构监管,后者主要是地方金融局/办,其职责主要是P2P的备案登记、信息收集、及时提出风险防范和预警、对风险机构的处置(机构的退出安排、机构注销)、风险事件的维稳和处置,以及机构如果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要牵头组织打击等。
此前,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表示,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赋予地方政府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行政查处权力,解决地方政府有责无权、依据不足、手段缺乏等突出问题。目前《条例》送审稿已征求地方和部门意见,法制办会同银监会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